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、公务接待费等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3亿元,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。具体情况:
一、因公出国(境)费0.5亿元,比2017年预算增加0.02亿元,主要是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等活动相应增加出访人次和经费。
二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.2亿元,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。其中:
1.公务用车购置费0.5亿元,比2017年预算增加0.2亿元,主要是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,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,按规定更新部分老旧执法执勤专用车辆。
2.公务用车运行费1.7亿元,比2017年预算减少0.2亿元,下降9.3%。
三、公务接待费0.3亿元,比2017年预算减少0.02亿元,下降6.8%。